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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如何提出的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邓小平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他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党的十二大,是在拨乱反正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召开的。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进行总结,以及对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思考过程中,“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实际已经被提出来。邓小平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走了相当曲折的道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在这样的经验总结和思考下面诞生的。

  党中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曾经作过多次概括和阐述,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四次。第一次是党的十三大,着重从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的角度,简明地提出了十二条理论观点。第二次是十三届七中全会,主要从党和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共同认识的角度,提出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十二条方针原则。第三次是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集中回答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和要求。第四次是一年后在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同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作的更全面、更系统、更严密和理论性更强的概括。

  这个概括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一、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二、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强调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三、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是看是否做到“三个有利于”。

  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五、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强调坚持对外开放,吸收世界各国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

   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上,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

  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人民共同富裕。

  八、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必须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九、在祖国统一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要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来源:《人民日报》(2001年06月29日第六版)   作者:李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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