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除原有的几个民主党派外,人民群众是不能自发建立任何政治组织的。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各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活动,如潮水一样骤然兴起、强盛,而又象流星一般很快衰落、消失,在中国现代政治舞台上演出了昙花一现的短短一幕,没留下任何社会意义的痕迹。作为文革的独有现象,研究群众造反组织的产生、兴起及其衰落,是很有意义的。
一、枣庄主要群众造反组织产生的历史背景和起因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通过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指导“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随之,以“《海瑞罢官》事件”为“序幕”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像突如其来的飓风,短时间就席卷全国大地,把中国人民带进一场长达10年的浩劫之中,造成了建国以来党和国家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1966年5月底6月初,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的一些中学生,首先自发成立了名为“红卫兵”的组织。不久,北京海淀区的其它一些中学也先后成立了类似的学生组织。这便是第一批红卫兵。这些学生不仅批判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也不信任学校的共青团组织,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了全新的革命的“阶级队伍”——红卫兵。他们的举动,是开了新中国时期,群众不经批准,便自发“结社”的先河。
在当时中央高层中,包括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在内,当时均是赞成文革的。为了使运动能按照自己的思路,有序地展开,当时,处于第一线主持工作的刘少奇、邓小平,决定按照传统的方法,派出工作队主持运动。仿照中央的做法,6月中旬,在枣庄时任副市长丛鹤丹带领下,向部分中学和文教单位派出了工作组,具体指导“文化大革命”运动。下旬,中学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破四旧、立四新”运动。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否定了向学校派驻工作组的做法,号召“从基层造反”,首先要从学生中造反。红卫兵组织得到了毛泽东的首肯与支持。8月18日,在天安门广场第一次接见了红卫兵,直到11月26日,先后8次接见了1100多万来自全国各地的学校师生和红卫兵。枣庄市和滕县各中学选派师生代表分批赴京,汇入进京串联的红卫兵大军,接受毛泽东的检阅。返校后纷纷建立名目繁多的红卫兵组织,在“造反有理”的口号下,对教师和领导干部进行批斗。文革中枣庄最初的群众造反组织由此建立。
二、枣庄市主要群众造反组织的兴起
(一)红卫兵组织的诞生
在文革开始不久,为响应毛主席号召,枣庄各中学首先建立了红卫兵组织,逐步在全市各党政机关、厂矿企业、群众团体中发展起来。这时的群众组织很多,但并无明显的观点分歧和派性斗争。其主要活动是提出了“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把矛头直接指向各级党委,党政机关受到冲击,全市陷入了混乱局面。
(二)红卫兵组织两派的分裂
1967年1月,上海的“造反派”组织在张春桥、姚文元的策划指挥下,刮起了向上海市的党政机关夺权的所谓“一月革命”风暴。时任青岛市副市长的王效禹指挥青岛的“造反派”组织在1月22日夺取了青岛市委、市人委的党政大权。又于2月2日,召集25个“造反派”组织联合成立了山东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2月23日更名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夺取了省委、省人委的大权。王效禹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受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和王效禹“二三夺权”的影响,枣庄全市上下刮起了乱“罢官”、乱“夺权”的歪风,各级领导干部被揪斗,党组织瘫痪。仅滕县被罢官的干部就有2977人,开除党籍的845人。整个枣庄地区出现了戴高帽子游街的成串、批斗会遍地见的混乱局面。
2月前后,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不同会议上,对“文化大革命错误作法提出了强烈批评,被林彪、江青等诬蔑是“二月逆流”。以王效禹为首的省革委及其控制的群众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发动了“反逆流”斗争,批斗大批干部,打砸抢十分疯狂。这引起了一部分群众的不满,红卫兵组织中间出现了观点分歧,并由此引发了“大联合”和“造反派”的产生。
1967年3月初,为响应中央“红卫兵要联合起来“的号召,枣庄各单位红卫兵联合建立了“大联合委员会”,并于3月5日夺取了市委、人委的权,并抓捕了一部分“破坏生产”的人。但此次夺权并没有得到省革委的承认,一部分在枣庄有相当名望的人也都表示反对。被捕的人的家属到济南上访,王效禹要求释放这些人,并称他们是“造反派”。被释人员与“大联合”代表在济南展开了激烈辩论。辩论会上,王效禹对“大联合”代表们说:“你们是枣庄大的革命组织,谁想摧跨你们谁就是错误的。”又对被捕人员说他们是左派组织,是正确的。王效禹的两面派言论挑起了两派人员之间的辩论以至争斗。5月,以被捕方成员为主要成员,在枣庄成立“反逆流指挥部”,即造反派组织,发动“反逆流”斗争。此时,枣庄的红卫兵组织分裂成严重对立的“大联合”和“造反派”两派,派仗愈演愈烈,局面严重混乱。
(三)两派群众组织大规模武斗的形成
1967年6月8日,枣庄市武装部发表了“五点声明”:矛头直指“当权派”,“反逆流”是大方向,是真正的造反组织。“声明”加剧了两派之间的斗争,打砸抢更加疯狂。此时两派均未掌权,掌权的是“支左部队”。
在此期间,王效禹为了实现其打倒一派、独揽大权的目的,多次接见“造反派”,蓄谋“在枣庄打开一个缺口”,并制定了“狗不咬用棍子捅”、“找一个借口,制造一个事件,发表一个声明,把大联合摧跨”的反革命方针,策划、操纵和制造了一系列武斗事件。
1967年4月至5月,在王效禹的指使下,枣庄的“造反派”以“反逆流”为名,把斗争矛头指向解放军。5月下旬,一百多名“造反派”成员冲进济南军区大院静坐示威,同时于当天晚上冲击了省军区,围攻毒打了正在省军区开会的枣庄市武装部长张晨和副政委齐淘,并辱骂了省军区参谋长刘朋。
7月25日至26日,在王效禹的指使下,枣庄两派不同观点的群众(“大联合”和“造反派”)发生了大规模的武斗。28日,王效禹派飞机来枣庄市区散发传单,定武斗中的一派群众组织(大联合)为“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进行残酷镇压、通缉、搜捕,持续了很长时间,并逮捕了一批领导干部和大联合群众组织负责人,造成群众死伤达万余人。一部分“大联合”被“造反派”关进牛棚,被肆意殴打、辱骂、游街、批斗。“7.25”事件后,“造反派”真正掌权。
“7.25”事件后,枣庄地区赴京上访的“大联合”成员苏子栋、种衍正等数十人,在薛城火车站遭“造反派”武装人员的包围,苏子栋、种衍正被打死。
8月30日 受王效禹调遣,枣庄“造反派”组织调动9000余人,在“支左”解放军负责人的带领下,配带机枪、步枪、钢钎、木棒乘车开赴徐州,次日参与了震惊全国的“8.31”武斗事件。在这次事件中,徐州被打死、打伤及被抓捕的群众近万人。
省革委于67年11月下旬召开第五次全委会议,重点是“反对为‘二月逆流’翻案的邪风和复旧倾向”。王效禹等人借此在全省发动所谓“反复旧”运动,再次集中打击和迫害了大批军队和地方干部。枣庄受其影响也开展了“反复旧”运动,致使部分干部群众遭受打击和迫害,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更加混乱。其中以“侯孟公社侯塘大队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事件”影响最大,侯敬兰、侯敬文、侯敬九、侯敬民四人被定性为罪魁祸首、急先锋、现行反革命分子,被逮捕关押,相关人等也遭到了批斗。
1968年8月24日,枣庄“造反派”派出由42人组成的“宣传队”进驻临沂大芦湖煤矿,9月8日这支“宣传队”参与了临沂“武斗”事件,制造了“九.八”惨案。在这次事件中有500多名群众遭毒打,200余名抵制王效禹的解放军干部被打伤,其中25人被打成重伤。
(四)枣庄主要群众造反组织的衰落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召开的中共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错误实践合法化,林彪、江青帮派体系中的相当一批骨干和亲信,还有各地的造反派头头,都被大量塞进了党的中央委员会。这是一次造反派胜利的“九大”,其力量急速壮大。但九大一结束,中央就决定解决山东问题。中央认为,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后,由于个别领导同志(王效禹)违背了十二中全会精神,在全省进行了所谓“反复旧”运动,犯了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是带方向性的。当时称中央批示和十条措施为《批示》、《十条》。
随着王效禹的倒台,枣庄“造反派”的命运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造反派”成员被逮捕。6月,红卫兵山东指挥部枣庄分部撤销。10月30日,滕县(现滕州市)革委批示同意撤销“红卫兵山东文艺造反司令部滕县分部”,11月3日,撤销“红卫兵滕县指挥部”和“山工总滕县分部工代会”。“所有的群众组织必须实行大联合”(“八二八”命令)。
1969年10月29日,枣庄市革委核心领导小组决定举办落实中央《批示》、《十条》学习班,进一步肃清了王效禹错误的影响,纠正了王效禹给枣庄工作带来的危害,消除了派性。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王效禹一伙而遭受迫害的群众组织,以及林彪、“四人帮”和王效禹一伙制造的一切冤、假、错案,一律予以平反。
文革中枣庄“造反派”真正掌权也就两年左右的时间,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给枣庄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经济水平急剧下降,许多人受到批斗,人员大量伤亡。教训是惨痛的,记载并研究它,是“以史为鉴”,让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