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的“七二五”事件,亦称“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发生在1967年7月25日至26日,是文化大革命中枣庄地区两派不同观点群众,发生的较大规模的武斗流血事件,也是枣庄地区两派群众组织派性激化的表现。
所谓“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是林彪、“四人帮”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一手制造的、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政治大冤案。1967年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贵阳棉纺厂的经验,开始实行按部门、按系统、按班级大联合的时候,王效禹亲自派出一个所谓的宣传队插手枣庄,制造分裂,网络极少数坏人,蒙蔽一部分群众,大搞“反逆流”,把群众分成两派(即大联合、反逆流),挑拨群众斗群众,使两派的群众严重对立,经常发生小规模的两派武斗事件。7月13日,造反派组织调动大批农民进城,搞“七二五”事件演习。当天下午,抓捕群众,冲击军管会,打伤公安干警。7月下旬,王效禹的特派员、省革委会委员李源志和当时支左指挥部个别负责人精心策划,蒙蔽一部分群众集中在军管的枣庄面粉厂内,构筑工事,赶制钢钎、匕首,断绝社会上的加工粮源,并不断的外出抓捕“大联合”群众,带入厂内进行摧残殴打。7月24日夜,集结在面粉厂内的“造反派”出动两个夜袭队,抓捕了“大联合”8名群众,并私设监狱,对他们进行捆绑、吊打,其中工人孙永昌被打死。7月25日拂晓,造反派又出动300多人,手持钢钎、匕首等凶器,以贴大字报为名,沿街抓捕了6名群众。“大联合”组织为了救人,包围了面粉厂。26日晨,“造反派”在支左部队的支持下,调集了峄城、台儿庄已准备好的4000余名荷枪实弹的农民,兵分三路打进枣庄,与包围在面粉厂的大联合群众展开武斗,26人被当场打死。当天,王效禹以省革委、济南军区和省军区的名义,发表了《关于枣庄局势的严正声明》,给枣庄武斗中的一派群众(大联合)扣上了“反党叛乱反革命”的帽子。接着,王效禹两次主持召开省革委会议,把枣庄这场武斗事件定为“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也称“七二五”、“七二六”事件)。王效禹亲自签发了《山东省革委会、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联合紧急通告》,肯定了“造反派”的行动,指责大联合制造了反革命事件,即印10万份,派飞机在全省散发。7月27日晚,王效禹又下令对逃跑的“大联合”的人,“乘胜追击,一举歼灭”。对此,枣庄的支左部队配合持枪民兵,对大联合的群众进行了武装镇压。与此同时,王效禹又在济南主持召开大会,向全省发出了《坚决支持枣庄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会通电》;7月31日,《大众日报》发表了《全省无产阶级革命派支持你们》的社论;昌潍、惠民、德州、淄博、菏泽、聊城地区也召开大会,游行示威,表示坚决支持枣庄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行动。为此,《大众日报》作了详细报道。同时,枣庄的“造反派”组织还在津浦铁路薛城至济南沿线各大站设卡,围截赴京上访的大联合群众,几千名被截回来的干部群众有的被捆绑着,有的提着裤子,举着鞋,挂着“叛匪”、“现行反革命”的大牌子,口含稻草,在钢钎、棍棒的威逼下,在滚烫的柏油路上赤脚游行示众。全市的机关、厂矿、学校、商店、公社、生产队到处私设监狱,任意关押和吊打广大干部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在“七二五”武斗流血事件中,私设监狱500多处,遭受毒打的干部群众100659人,被打留有后遗症的2425人,致残的69人,被打死、逼死的94人。其中武斗致死的28人,揪斗被活活打死的17人,残酷迫害致死的49人。被抄家的5106户,13855人被扣发工资,工资额达56万余元。因武斗事件的发生,枣庄地区的工农业生产遭受到严重损失,日产15000吨煤的矿区下降到三、四千吨,许多厂矿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25日至26日,枣庄城区的邮电通讯中断,27日恢复正常。
在“七二五”事件中,台儿庄区直接参与的干部、学生、职工、农民多达2000余人。26日,“造反派”组织又在台儿庄区对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大搜捕,先后抓捕500多人,分别关押在台儿庄区机关、第二中学和马宅子等处,进行审讯拷打。因受“七二五”事件的影响,台儿庄区被关押、批斗的干部群众总数为689人,其中党员258人,团员180人,工人73人,干部74人,学生33人,其它46人,致死2人,多人受伤致残。
“七二五”事件后,在王效禹的支持下,“造反派”组织在面粉厂举办了“七二五”事件展览,组织数万人进行参观。同时还组织了所谓的“七二五”事件报告团,在枣庄及周边地区进行巡回报告;编排了歌颂“七二五”事件的大型剧《鲁南凯歌》,到青岛、济南等地巡回演出,大肆对“七二五”事件进行歪曲事实的宣传。
8月30日,在王效禹的支持下,枣庄的“造反派”组织又调动9000余人,在支左人员的带领下,配带机枪、步枪、钢钎、棍棒,乘专车开赴徐州,参加了震惊国内的徐州“八三一”事件。在这次武斗事件中,徐州被打死、抓捕的群众近万人,连同枣庄的“七二五”事件,共浪费粮食34万余斤,人民币17万余元,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造成了极大损失。
1969年5月,枣庄在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十条”时,虽然处理了一批打死人命的凶手,释放冤狱的干部群众,抚恤了死者家属。但由于林彪、四人帮及其在山东的帮派势力的干扰,“七二五”这一冤案没有得到及时彻底平反。1978年10月,根据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经过落实政策办公室认真复查核实,市委研究认为:为“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即“七二五”事件冤案平反时机已成熟,于10月19日以枣发[1978]94号文件,向省委作了《中共枣庄市委对所谓“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冤案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11月1日,中共山东省委给予批复,原则上同意枣庄市委的请示报告。11月17日,枣庄市委在人民广场召开了全市军民大会,为所谓的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彻底平反昭雪,下设了85个分会场,数十万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秦修学宣读了平反决定;市委副书记李鸿儒代表市委讲了话,严正宣布所谓的枣庄反党叛乱反革命事件,是林彪、四人帮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亲自策划,一手制造的一起政治大冤案,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强加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翻,彻底平反;对在这起冤案中被逮捕、关押的干部和被迫害致死的干部群众,一律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强加给这些同志的种种“罪名”和各种政治帽子,完全是栽赃陷害,一律摘掉;对于在这起事件中被打死、逼死的94名干部群众,按管理权限,分别由有关单位党委做出恰当的评价,写出文字结论;对放入个人档案中一些有关的材料,全部予以销毁。这次平反大会严肃隆重,气氛热烈,反映强烈,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当时的安定团结和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