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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的“斗、批、改”运动
 

  

九大以后,按照毛泽东的部署,“斗、批、改”运动在全国全面展开。枣庄地区也同全国一样,开展了以“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整党建党”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主要内容的 “斗、批、改”运动。

清理阶级队伍

所谓的“清理阶级队伍”,就是把混入革命队伍中的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及地主、富农、资本家、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等清理出来。这种清理,是在剥削阶级已经消灭,而把阶级斗争强调得十分过火,最基本的民主和法制被破坏,人权没有保障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加之“文化大革命”全局性的方针错误,对于“阶级敌人”没有明显界定,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在加上林彪、江青一伙散布和助长的极左思潮的影响和派性的干扰,夸大了敌情,混淆了敌我,各种名目的组织都可以任意揪斗、关押、审讯,被他们认为是“阶级敌人”的人。因此,不少无辜的干部群众成了“清理阶级队伍”的牺牲品,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

枣庄的清理阶级队伍,是从1968年5月开始的。5月25日,中共中央在转发《北京市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中要求:“全国各地区各单位要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按照中央要求,全市开展了清理阶级队伍工作。枣庄市革委首先召开了全委扩大会议,制定了清队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一是深入学习毛泽东对清队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开展革命大批判,进行思想教育,启发群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二是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坦白检举运动,大揭阶级斗争的盖子;三是进行人物、问题的排队,选准典型,及时召开宽严大会,向敌人发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政策攻心;四是各级领导尤其是市革委会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亲临阶级斗争第一线,指导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的开展。之后,市、区(镇)、矿务局及市直各单位相继成立了“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制定了运动开展方案。截止到1970年初,四区一镇共清理出叛徒241人,特务99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315人,现行反革命分子75人,历史反革命223人,其他坏分子139人。由于清理阶级队伍气氛恐怖,在一星期内,薛城区连续发生15起自杀事件,其中14人死亡,1人自杀未遂。

1968年8月至9月,滕县革委首先举办了由机关干部参加的清队学习班,原县直机关760余人参加了学习。学习班期间,清出所谓的叛徒,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其他反革命分子84人(县级7人,区级27人,一般干部50人)。同月,滕县革委根据济宁地区革委的要求,组织了2700人的所谓群众专政大军,对11个区的223个单位开展了“政治大扫除”活动,先后揪出各敌人694名,其中叛徒99人,敌特分子39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2人,没有改造好的五类分子138人。另起这次清理阶级队伍是在“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进行的,所清理的各类人员绝大多数为冤假错案,造成极为严重后果,致使一些干部群众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一打三反”运动

在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同时,根据中央的指示,从1970年2月,全市开展起“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运动期间,市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于7月2日至9月26日,举办了由市直机关545人参加的“一打三反”学习班。学习班共分两个阶段:第一,开展革命大批判,揭开机关阶级斗争盖子,从回顾4年来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和贯彻落实《批示》、《十条》入手,以揭为主,揭中有批;以批为主,批中有揭。第二,在大批判、揭盖子的基础上,开展对敌斗争,深挖阶级敌人。要狠抓一个“挖”字,突出一个“准”字,立足一个“拉”字,贯穿一个“批”字。在这次学习班的推动下,全市通过群众性的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和各种类型学习班的举办,截止到1971年5月,全市共清查出各类阶级敌人2946人,破获反革命集团案件56起,清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5074人。其中1000元以上502人,5000元以上15人,万元以上5人。按照党的政策应定性定案处理的5897人,已定性定案的处理的2740人,占46%;其中敌我问题的占18%,属于内部问题的占75.3%。

    滕县的“一打三反”运动,自开展以来,截止到1970年7月,共清查出阶级敌人4646人,其中现行反革命分子977人,历史反革命分子1775人,五类分子1892人,叛徒集团24起,大、中、小贪污盗窃犯3921人,其中贪污千元以上的446人,5000元以上的22人,万元以上的1人,贪污盗窃集团15起,金额达105.3万元。大、中、小投机倒把1793人,其中牟利1000元以上的343人,5000元以上的29人,万元以上的7人。非法牟取暴利达68.7万元。

    由于“一打三反”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因而夸大了敌情,混淆敌我问题普遍存在。虽然它在制止经济犯罪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从总体上来看,它是一次错误的政治运动。这次运动同样为少数人进行派性斗争所利用,又在全市酿成了一批冤假错案。

整党建党工作

    整党建党是斗批改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毛泽东于1967年10月,在青海省党的核心小组报告上的一个批示,被称为50字的建党纲领。即:“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当时要求全党要以这个批示为指导思想,用毛泽东思想整顿、恢复和重建党组织。这样的指导思想是左的,不符合实际的。

    在整党建党中,中央还要求“虚心听取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意见”,党员都要进行“斗私批修”,党组织要“吐故纳新”。所谓“吐故”,当时的要求就是要把“证据确凿的叛徒、特务、一切反革命分子、顽固不化的走资派、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清除出党。”所谓“纳新”,就是要把那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冲杀出来的、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吸收入党。

    枣庄地区的整党建党工作,从1969年4月开始,至1971年底结束,由点到面,分期分批进行的。首先枣庄市革委以学习班的形式,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的办法,于1969年4月17日至5月25日,市直机关545人进行了整党建党集中学习。参加学习班的人员,以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和50字建党方针为政治方向,经过组织发动、思想整顿、组织整顿三个阶段。在学习班中,组织处理了15人(清除11人,开除2人,劝退2人),占学习班党员总数的5%;受党纪处分的13人,占4.2%;暂缓恢复组织生活的21人,占6.9%;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4人,发展新党员6人。

    在市直机关整党建党学习班的推动下,全市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各基层组织都相继举办整党建党骨干培训班,厂矿培训骨干2500多名,台儿庄区2800多名。这批骨干,在市整党建党宣传队的配合下,进驻各单位,帮助整顿党组织。截止到1971年底,全市1874个基层党支部,已有99%的单位开展了整党建党。全市27810名党员,已恢复组织生活的25986名,占93.5%;1760个单位建立了新的党支部,占原有党支部总数的94%;316个党支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共处理党员377名;137个党支部进行了“纳新”,共发展新党员6100名,其中女党员684名,不满30岁的青年党员2805名,工人、贫下中家出身的5302名;新建党支部164个,56个公社改选了党委;市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新建党委24个。整党前,全市农村的生产队中,因党员人数少,建不起来党支部的有216个,党员空白队51个。通过整党建党,没建支部的村下降到56个,空白村下降到13个。除薛城区外,4个市辖区、矿务局都召开了党代会,建立了新党委。1971年8月1日至3日,中共枣庄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了枣庄市委。大会选举宗国治为书记,张增华、秦修学、梁重珍、王润斋为副书记。整党建党的同时,还进行了整团建团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整顿工作,已有80%单位建立了团支部,发展团员10399人。

滕县于1969年12月25日,举办了历时52天的首期整党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有县、社两级脱产干部1282人,占两级干部总数的82%,其中党员787人,预备党员74人,占两级干部总数的44% 。为了办好学习班,还特意邀请了194名贫下中农的优秀代表参加。学习班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开展革命大批判,斗私批修和组织整顿。随后,有772名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绝大多数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有15名党员交待了隐瞒的政治历史。截止到1971年12月,全县基层党支部整党建党工作基本结束的有1424个,占支部总数的92%,已建党支部的1475个,党总支19个,30个公社全部建立了新党委。参加整党的党员14622名,恢复组织生活的13858名,占参加整党人数的94%。在整党期间共发展新党员1281名,组织处理党员247名,其中清除出党45名,劝退20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0名,受其它党组织处分的有162名。在整党建党的基础上,滕县于1971年3月12日至18日,召开了中共滕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出了新的县委领导班子。此后县委对各级领导班子逐步进行了调整,党的工作和组织生活逐步走向正常。

    枣庄市的整党建党,自始至终是以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指导的,加之受派性斗争的严重干扰,整党建党中的组织整顿及所谓的“吐故纳新”就成了某些人打击陷害党员干部、进行拉帮结派的合法手段,致使一些帮派头头混入党内,甚至进入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而一大批无辜的党员则以所谓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顽固不化的走资派、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变质分子为名,受批挨整,甚至一批入党多年的老党员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当然,也应当看到,全市通过整党建党,建立了各级党组织,使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得以恢复,这对以后抵制和反对各种破坏活动、稳定局势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教育革命

     1968年8月,枣庄市革委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派工宣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和毛泽东关于“在农村由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指示精神,派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中小学校,参加学校的“斗、批、改”,领导学校教育革命和一切工作。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市革委成立了枣庄市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总指挥部。第一批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由1000名产业工人组成11个宣传队,于1968年9月8日分别,进驻一、三、五、八中学,峄城师范学校、矿务局中学、矿务局技校、煤建公司、市卫生系统、矿务局医院,每个宣传队设大队长、政委各一人。

  为了搞好教育改革,市革委于1968年6月29日作出了全日制公办小学管理体制下放到区、镇的决定,区、镇革委会负责对全日制公办小学和小学附设初中班的行政管理,教育革命、教学改革的领导,并负责人事安排。1968年9月17日,市革委又发出了《关于中学管理体制下放的决定》,除三中、九中、师范由市革委领导外,其他中学一、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等12处中学体制下放到所在区革委领导。

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嘉祥县马集小学教师侯振民、王庆余关于《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小学教育经费,教师国家不再发工资,改为大队记工分》建议信后,市革委下发了《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意见》,对公办中小学下放到工厂、社队办学提出了具体意见:(一)农村中小学可以下放到社办,城镇中小学下放到工厂、街道办。做到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区办大学。(二)工资国家不再发,改为工分制,由所在的大队负责。对城市的中小学教师,凡家在农村的,要回原社队,一面教学,一面劳动。家在城市的,工资、医疗由街道、工厂负责,外籍教师一律回原籍。(三)实行小学七年一贯制,或附设初中班,废除考试制度,实行推荐制,贫下中农、工人宣传队管理学校,建立以工农兵为主的三结合教师队伍。侯、王建议及枣庄市革委关于教育改革的意见,造成了全市教师队伍动荡,严重冲击了教学秩序。外籍教师调回原籍后,造成全市教师空缺700多人,致使学校秩序混乱,教学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山区小学,师资空缺严重。在这次中小学下放中,全市有75处公办中学下放到公社管理,均改城二、二制。小学附设初中班,到1978年全市共有804处,2149个班,学生达96256人,占全市初中生的三分之二。这类学校的师资、设备均差,教学质量无法保证。滕县一中、枣庄三中、薛城八中三处省重点中学也遭到严重破坏,枣庄三中于1968年11月解散,另两处省重点中学也停止招生。枣庄三中将三届学生(67、68、69)同时毕业,下乡或回乡参加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造成近千名学生失学,大批教师外调或参加斗、批、改学习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批示》和《十条》后,市革委决定重新恢复枣庄三中,于1970年3月正式开学。

    九大以后,枣庄的中小学虽然复课,但教育秩序混乱,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工、学农的生产劳动方面,将学文化视为“智育第一”的修正主义。在此,全市的中小学在工宣队、贫管会的管理下,“毛泽东著作”、“三祝愿”、“忆苦思甜”和参加校外劳动成了学生的主课。学校纷纷办起校办工场、农场、实验田。全市中小学办校办工厂225个,农场589个,实验田3045亩。

枣庄的“教育革命”,不仅严重挫伤了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的积极性,使枣庄的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而且在广大的中小学生中,产生了“读书无用”、“读书吃亏”等错误观点,中小学生普遍学习不用功。1977年薛城区在中学生摸底考试中,336名学生数理化平均分在40分以上仅36人。“文化大革命”中的教育革命,其最严重的后果是贻误了一代青少年教育和成长。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学不招生、工厂不招工,商业和其它服务行业也处于停滞状态,整个社会缺乏容纳岗位,致使当时全国的1000多万初、高中毕业生无法安排,其出路成为困扰各方面的一大难题。面对这种情况,加上对知识分子“左”的错误估计,1968年12月,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的号召,由此,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全国迅速掀起。

    枣庄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从1969年开始。主要采取了四种形式,一是插队,集中建立知识青年点;二是以下乡知青为主,由带队干部和部分村民参加,建立集体所有制青年队;三是建立集体所有制的农场;四是动员知识青年到建设兵团和国营农场参加劳动。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市和各区镇都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有回乡知识青年的公社成立了回乡青年领导小组,大队建立了“三结合”管理教育小组。期间,全市有199名知识青年参加了青海建设兵团,714名知识青年到甘肃农垦十一师建设兵团。1969年1月枣庄市直机关、矿务局系统共406名知识青年,到台儿庄的兰城店、泥沟、邳庄三个公社插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5年枣庄地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掀起高潮,人数达到7305人。1978年总人数为18255人。为安置知识青年,枣庄先后建立了抗埠农场和坊上农场。此后,全市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形成制度。

    滕县首批26名知识青年,于1968年9月奔赴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滕县还先后接收了20多个省市自治区2877名知识青年,到滕县的21公社安家落户。

    枣庄市在教育改革的同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干部下放,大批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的干部、知识分子下放到农村,在各种五、七干校从事体力劳动。1968年10月,枣庄的五、七干校在峄城区坊上成立,并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五、七干校革委领导小组,杨印典任主任,周晓、孙序武任副主任。此后,四区一镇相继办起五、七干校。1968年10月,齐村区60名机关干部率先到区五、七干校劳动。11月1日,市直机关200多名干部,到坊上五、七干校劳动,接受所谓的思想改造。

    纵观枣庄地区的“斗、批、改”运动开展,由于“文化大革命”指导方针的错误,不仅没有在各个领域取得更大的成绩,反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矛盾,造成了各方面工作的混乱和损失。林彪事件发生后,“斗、批、改”运动逐渐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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