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镛,字云仲,祖籍贵州省贯州,明崇祯十四年(1641)生于福建长乐县,清康熙十一年(1672)考中长乐县举人,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调任峄县知县,至康熙三十年(1691)卸任归田。刘镛做峄县知县时,爱民如子,勤于政务,深受百姓爱戴。
刘镛上任知县后,不辞劳苦地兴办与民有利的诸多事务,而对老百姓没有好处的事他竭力地废除,所有的事务均亲历亲为,总是非常坚定地落实到底。很多时候刘镛都要忙到下午两三点钟,顾不上吃中午饭。在当时,清政府是严厉禁止人员流窜的。刘镛只要听到有外地流窜到峄县的人员,就会立即将其收容并迅速将其遣返原籍。
刘镛在任时从不无端给老百姓增加负担,时刻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常常有江浙一带返乡的兵卒,回南方时索要船只、车辆,吵闹纠缠,无休无止。刘镛总是按照政府规定与他们争辩,丝毫不让步,从不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而八旗军的女眷要乘船回北方去,需要的纤夫,动辙就是几百人,而且要长时间地伺候着她们。刘镛就让能干的衙役为这些女眷们雇佣愿意做事的民工,并拿钱付给民工合理的报酬,这就等于为他们增加了经济收入,此举受到百姓的欢迎。
康熙二十八年(1689),康熙皇帝圣驾南巡,途经峄县。圣驾光临,这对一方地方官员来讲是件诚惶诚恐的大事,讨得皇上的欢心,仕途无可限量;要办不好,皇上必然降罪。所以皇上所到之处,地方官员们都会想尽办法,博得皇帝及其身边重臣的欢心,且借此搜刮民财,征用民间的物品器具也是常有的事。而刘镛却是爱民如子,不以此事扰乱老百姓的生活,增加他们的负担。刘镛不动声色地准备着皇帝亲临时需要的一切物品、器具。当这些器物准备齐全时,老百姓还不知道皇帝要来了。
虽然只是一个芝麻大小的地方官,刘镛却有一副不畏强权的硬骨头,而与权贵对峙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刘镛在任期间,驻守在峄县的兵士骄横跋扈,不可一世,干了许多违法的事情。当他们有事到县衙报告时,却往往摆出一副傲慢无礼的样子。刘镛一怒之下,将驻军祸害百姓、目无法纪的事禀报了上级官员,把驻军的主要军官罢免了。
当时峄县作为兵家必争之地,成了战乱的重灾区。百姓逃难,田园荒芜,良田亩数不足以上交供奉,皇帝急令招募垦荒的人。而此时,当地驻军有一位名叫李山的左都督,有权有势,权倾一时。他的奴仆仗势欺人,非常蛮横,借机强占了无以计数的民田。刘镛传左都督李山到县衙大堂讯问。没想到李山居然旁若无人地径直走入大堂,在大堂上两手往后撑地仰面坐在地上,强词夺理,出言不逊,甚至与知县刘镛顶撞起来。刘镛非常愤怒,喝令衙役把这个无视王法、欺压百姓的无耻之徒投进了监狱。然后,刘镛将他的种种罪状整理好,向上级报告,奏请皇帝削去李山左都督的官职。从此,在峄县驻守的兵勇们皆有所收敛,不敢再胡作非为了。
刘镛在任时,类似这样不畏强权,捍卫百姓利益的事不胜枚举,而刘镛最终也是因此得罪了权贵,被罢免了官职。
康熙三十年(1691),罢官后的刘镛,没有银钱回故乡安家,手中的积蓄不够在县城购买住宅,只能到运河南岸花山子村定居,成为普通的庄稼人。刘镛去世后,百姓从四面八方前去祭奠,并在峄县城西门外的路边为刘镛立了一座碑。过往百姓常常睹碑思人,抚碑流泪,该碑因此被称作“堕泪碑”。刘镛的后人非常想找到这通碑,但是在历史的风尘中,这通碑早已不知下落。
关于“刘镛斗李山”和“堕泪碑”的故事,至今仍在百姓中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