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谅(1382-1439),明代山东峄县人,今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小西庄村人。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使。
贾谅相貌堂堂,文采出众,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仕途之初,长期司职六科、司职都察院,先后弹劾侍郎金庠受贿被罢官,郎中胡珏、萧翔等十一人,均被贬官。阳武侯薛禄诽谤圣上,结党营私,朝野无人敢言。贾谅不畏权势,毅然弹劾,廷中肃然。贾谅官声日隆,升任副都御使。
贾谅后期为官,以巡抚地方为主,治理地方,发展经济,整治豪强,征剿治盗,赈灾抚民。先后巡抚四川、江西、湖广、江苏、河南、安徽等七省,体现出卓越的军事才华和长于治理地方的能力,深得百姓赞誉。
贾谅巡抚地方七年,转战数干里,经大小战役一千余次,积劳成疾,明正统四年返京途中卒于德州客邸。《明史》对他的评价是“谅内行克修,当官有风采。”其事迹功略散:见《明史》《明实录》《山东通志》《四川通志》《湖南通志》《峄县志》等书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