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8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8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枣庄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主要职能是编写枣庄史志及枣庄年鉴,指导区(市)和市直部门撰写史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枣庄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一级,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参考部门预算系统中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9.2万元,占100%,财政专户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万元,占80.5%。项目支出31万元,占19.5%,其中:按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类)为147.31万元,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含有行政运行116.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为史志办史志年鉴项目支出;教育支出(类)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为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资金比上年压缩5%,为财政预算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为:工资福利支出为11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28万元,合计128.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9.2万元,占100%,纳入预算的行政收费0万元,纳入政府预算的基金,0万元,中央、省转移支付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9.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功能科目到类,一般公共服务(类)为147.31万元,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含有行政运行116.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为史志办史志年鉴项目支出,比上年压缩5%,为财政预算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2万元;教育支出(类)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为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资金比上年压缩5%,为财政预算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中的业务类项目资金2万元(33万元*95%=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 15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为147.31万元,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含有行政运行116.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为史志办史志年鉴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为1.38万元,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该项目按照财政预算核算标准与上年持平,2017年该预算项目为1.3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为10.51万元,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该项目按照财政预算核算标准与上年(10.49万元)相比增长2‰。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2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1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比上年增长5‰(上年为11.98万元)。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长。
日常公用经费4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比上年减少2.9%。主要原因为2018年压缩业务类项目支出5%(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为48.03万元,其中业务类项目为33万元),33*95%=31万元,故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总体减少2.9%。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7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采购项目分别为史志资料印刷费25万元,志书出版手续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原因为2018年业务类经费压缩,故比例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增加幅度为7%,为公务接待费,增长原因为根据办公经费比例正常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5.64万元,比上年增加4.1%,原因为个别科目财政拨款增加,工会费拨付金额增加
(四)国有资源(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源(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投资发展类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该文本为参考模板,各部门可在全面反映上述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并适当采取饼状图、柱状图等形式,增强公开信息的直观性,方便公众接受和理解)
枣庄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