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文
(1905——1983)
刘炳文,字守勰,山东滕县峄庄乡苗庄村人。1905年生。1925年毕业于山东省立第二农校。毕业后在本村任小学教员。1930年春,积极投资创办“国民书店”,先后担任书店副经理、经理等职务。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七·七”事变爆发,刘炳文与马奉莪自发地在滕西一带作“农救”工作。1940年秋,任鲁南贸易局长。1941年4月任115师贸易科长,11月调回鲁南任贸易局长。1942年11月在运河区任贸易局局长。1945年8月任鲁南区工商二分局副局长。1946年3月任滕麓工商支局局长。1948年1月任鲁南区工商局税务科科长。同年7月任兖州市工商局副局长。1951年5月任山东省水产局财务科长,渔政处处长等职。1965年2月离休。1983年3月病故。终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