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民主政府旧址——老县衙
滕县民主政府旧址——老县衙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府前中路九州清晏小区内。
老县衙是滕州老城区建设的历史见证,现存大堂是承载滕州自明代开朝第二年以来数百年历史的实物标本。作为鲁南地区仅有的明代县衙古建筑,它是一座珍贵的文史资料库,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和旅游价值。
位于原市政府大院中的老县衙,就是老滕县的“活化石”。滕县县衙建于明朝,现存老县衙大堂保留完整,具有典型的明清建筑特色,据考证应为明代所留之物,有500多年的历史。 对于明朝当时滕县县衙的盛景,明万历十三年编修《滕县志·创设志》亦云:中为正堂五间,堂后为琴堂,即元弦歌堂,堂左为幕厅,右为銮驾库、甲杖库,在幕厅后堂前为戒石亭,石刻警文“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东西列六房——马科、承发、司、架、阁、库各三间。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上有谯楼,再前为坊枕街,原题“牧爱”,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更题为“善国”。现存的县衙正堂为5间,曾为县人民政府第一会议室,其前廊进深5米,卷棚屋盖,大堂为悬山筒瓦屋盖,东西宽22.5米,南北进深10.5米,屋面于上世纪70年代换为平瓦。
1945年12月,滕县城首次解放,滕县县委、县民主政府进驻滕县城,将老县衙作为会议室。新中国成立后,滕县老县衙一度作为县人民政府驻地。2007年,滕州市旧城改造工程进行到县衙大堂附近,老县衙作为滕州城区建设的历史见证,县衙大堂作为承载滕州自明代开朝第二年以来数百年历史的实物标本,非但不能拆掉,反而要加以保护和完善。
市委市政府围绕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坚持“挖掘、开发、研究、普及、传承”并重,切实加强老县衙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在是以县衙大堂为中轴线,两侧部分恢复当代古建筑,沿中轴线自北向南恢复仪门、善国门、大门,轴线西侧恢复传统民居。使县衙一带古建筑相互辉映、相得益彰,既能给市民提供游玩、休憩、观赏的场所,也能给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增加一个重要的砝码。现在广场起名为九州清晏市民广场。市民广场西面及北面为高档高层居民区。滕州市将老县衙古迹保护,作为滕州的名片工程。修缮后的滕州老县衙将重新焕发出新的光彩。
2006年12月7日,滕县县衙大堂作为明代古建筑,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老县衙原貌
老县衙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