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谈判旧址方屋位于峄城区坛山街道,原峄城区法院办公楼后。
1946年1月5日,国共双方达成“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于1月10日正式签字,并下达了于1月13日24时生效的停战命令。国共两党签署停战协定后,由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和美方代表马歇尔组成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代表郑介民、共产党代表叶剑英、美方代表罗伯逊组成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负责监督执行停战协定。执行部下设若干军事调处执行小组,负责各冲突地点的调处工作。
针对徐州方面的国民党军拒不执行停战协定不断向鲁南解放区“蚕食”的情况,军调部徐州执行小组美方代表黑里斯、中共代表王世英、国民党代表李树正于1946年1月23日由徐州飞抵峄县,与新四军兼山东军区首长陈毅等人会晤,商谈调处事宜。为此,峄县军民在峄城东郊和三里庄附近荡平土地,修了一个临时飞机场。谈判双方代表在方屋进行谈判。随后,该小组同陈毅等人一起抵达临沂,继续商谈。
方屋始建于清朝初期,位于峄县老县衙门里的大堂和二堂之间,是官方的会议厅和接待厅,因其平面建筑结构为正方形,故俗称方屋。该建筑呈曲尺形,青砖瓦木结构,中间起脊四面坡,顶部现已换成红瓦。
为了提升广大群众对国共谈判旧址(方屋)红色革命历史的了解,进一步发挥国共谈判旧址的教化育人作用,近年来投入专项资金100余万元进行了升级改造。2016年11月,对方屋内部展厅进行布展设计。目前,方屋建筑面积约235平方米,内部展厅约100平方米,内设一面形象墙和10块灯箱展柜。该展厅通过方屋的来历、峄县城的三次解放、三方会谈、津浦路战役、鲁南战役等图文资料对方屋的历史进行图文并茂的展现。
2006年12月,国共谈判旧址被确定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2月被评为枣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