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讯 12月7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我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的5H”创建标准,统筹协调全市上下,注重改革创新、注重特色亮点、注重引导宣传,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圆满完成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最终以申报材料省级初审全省第1名、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国第4名、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实地评估结果小组第1名,总成绩全国第7名的优异成绩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凝聚全市创建合力,我市印发《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实行专班推进,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云平台”,对标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和新修订的42项内容,细化量化为237项指标,统筹协调58个市直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80余项,推动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全面完成。
坚持创新突破,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创新运行机制,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三级全覆盖”。创新打造出“0632阳光复议”模式、“民法典”公园“三融合”法治实践、一体化综合指挥市域社会治理平台、“三联一共”“榴乡诉递”等法治建设模式。
加强宣传发动,提升社会共享共建水平。抽取全市65个镇街6500个调查样本,拨打电话近4万个,总体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通过举办示范创建宣传月、宣传周,综合运用视频短信、宣传册页、核酸检测贴纸、以及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形式,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万份,营造了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记者 张琛)